项目名称:仁怀市消防救援大队室内烟火特性训练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J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主要内容:轰然集装箱、真烟真火集装箱体。
(2)采购时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3)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327744.11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本行业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现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7)售后维保服务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8)项目地址:仁怀市消防救援大队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可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3)可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供应商于2025年 11 月 27 日至2025年 12 月 03 日(9:00至17:00)……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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