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5400
最高限价(元):87900,117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口腔医院智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及软件测评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79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长春市口腔医院智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口腔医院智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及软件测评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7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长春市口腔医院智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软件功能、性能、安全性测试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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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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