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物流运输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二次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物流运输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二次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物流运输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二次开发项目是在现有平台基础上新增信息服务系统和运行监测系统两大模块,具体包括:信息服务系统涵盖电子运单管理、信息报送(企业运营月报)、政务与企业新闻发布、通行证申请、诚信投诉管理、信息浏览(新闻/政策等)、货源车源匹配、在线托运管理、试点及奖补申请、信息服务大屏等功能;运行监测系统则通过GIS大数据可视化检测中心、车辆监测(数据分析/查询/轨迹)、企业监测(指标排名/位置查询)及基础设施监测(分布/流量排名/位置查询),实现对车辆运行、企业运营、物流枢纽等核心数据的实时监控与分析。此次开发旨在全面优化城市配送监管能力,提升物流效率与服务品质,推动绿色智能转型。
2.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招标人提供数字物流运输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二次开发服务。
2.4标段划分:本次全部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具体开发服务内容见附件:招标服务清单。
2.5最高投标限价:2,800,000元人民币。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服务。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完成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
2.8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2.9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署并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在软件系统无功能障碍或瑕疵等问题且功能正常运行,经甲招标人验收合格,无其他争议事项,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8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日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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