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机场购置安检X光机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临汾民航机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民航基金及招标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汾机场购置安检X光机项目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3招标内容:负责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培训和质保期内服务等工作;具体技术规格、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清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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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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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托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 |
1 |
台 |
详见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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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机 |
2 |
台 |
详见供货要求 |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2.5交货地点:运至山西临汾尧都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取得拟投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拟投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提供清晰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往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网站截图(截图须显示日期)且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登记
4.1投标人于 2025年11月26日09:00至 2025年12月2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进行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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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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