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2.999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2.999800万元
采购需求:
涟水县涟城街道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主要包括:徐集社区、红刘村、林场村、双码村、上营村、秉同村、许官营村等7个村铺设道路,总长度约3.264公里,面积约979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授权委托人和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人和拟选派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扫描件)
5、供应商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6、供应商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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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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