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北廊坊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廊坊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项目;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3、服务地点:工行河北廊坊分行下辖自动柜员机布放地点;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为工商银行指定的自动柜员机提供日常和应急清机装(卸)钞、吞没卡处理、现金领用交回、运营维护(含端机一般业务故障排除、环境巡检、保洁等)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系统,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总行、(境内)各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7至2025-12-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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