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概述:在全市邮政业务旺季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活动,通过电话回访、入村入小区走访及组织活动等形式开发、储备客户资源,提升产能。
五、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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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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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分公司市场部业务旺季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
1055000.00 |
网点电话回访0.3 元/个 |
计划3 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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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村入户走访1.0 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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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名单客户登记0.5 元/名 |
根据业务量需求测算,本次业务旺季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支撑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05.5 万元,按业务量并经考核后据实结算。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能够在本地设有办事服务机构;
6.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6.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6与青岛市分公司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6.7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或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本次采购项目;
6.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9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6.10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6.11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6.12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近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同类销售业绩(含业务外包项目)不少于1个(要求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6.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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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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