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地铁11号线巡检修质量管控能力提升项目
1.2采购方案编号:FW
1.3采购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根据设备巡检工作特点及管理需求,围绕巡检任务规范化、流程管理智能化、巡检过程无感化、数据分析自动化等方面,研发一套数字化、智能化、全流程可追溯的地铁车站设备巡检管理系统,同时,需负责完成项目成果的验收评审、成果登记、知识产权申报、论文撰写发表等工作。管理系统应实现以下核心功能:1、每个设备区域部署信标,巡检人员通过移动终端与信标匹配实现人员精准定位。2、系统支持巡检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对巡检情况进行拍照和文字记录,同时系统能够自动比对巡检数据与预设阈值,实现异常预警。3、系统通过PC端和移动端APP协同工作,实现从巡检任务自动分配下达、巡检点位及人员轨迹跟踪、巡检数据录入与存储、巡检内容完整性合规性判别、问题移交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并自动生成巡检日志和统计分析报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技术需求书。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2.3服务地点:天津11号线全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需求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只适应于企业);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只适应于企业);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7)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1 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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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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