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医用液氧、瓶装氧气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陆仟元整(¥336,000.00元)该费用含税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为止。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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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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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液氧、瓶装氧气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336,000.00 |
否 |
工业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如为医用氧气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或医用氧分装;供应商如为医用氧气代销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或医用氧分装(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九)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
(十)供应商需提供响应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范围应包含:氧(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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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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