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总金额:96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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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总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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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960000.00 |
否 |
工业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惠财采购函〔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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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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