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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两套EVA装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两套EVA装置桩基检测服务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五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215号) 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两套EVA装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两套EVA装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30万吨/年管式法EVA主装置主要由压缩机厂房、低循框架、一次机、二次机、热水处理框架、反应器防爆坝、挤压造粒厂房、090料仓框架、高压循环气框架、包装楼及包装库房、T511管廊等组成。
(2)10万吨/年釜式法EVA主装置主要由压缩机厂房、低循框架、一次机、二次机、热水处理厂房、反应器防爆坝、挤压造粒厂房、090料仓框架、高压循环气框架、p21管廊等组成。
2.3服务标准: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2.4计划工期:暂定2026年1月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30万吨/年管式法EVA主装置及10万吨/年釜式法EVA主装置桩基检测服务。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两套EVA装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项目桩基共5044根桩。其中,30万吨/年管式法EVA主装置2710根桩;10万吨/年釜式法EVA主装置2334根桩。
计划桩基检测数量共1441根桩。其中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300KN):91根桩;水平静载试验(80KN):50根桩;低应变完整性试验1300根桩。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检测桩工作量为准,进行据实结算。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最低投标限价见报价方式。
2.7 报价方式:本工程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4年版)为计价依据,实行让利报价,让利不低于25%。
2.8合同估算额:311.30万元(含税)。
2.9报价要求:
(1). 报价范围 投标人为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
(2). 报价原则 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企业自身能力和状况,结合当时市场实际及合理分析未来走势情况,报出具有竞争性的、合理的价格。
(3). 报价依据
(3). ①本招标文件、附件及其修改和澄清文件。
(3). ②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4版)。
(3). ③吉林石化公司桩及复合地基竖向静载检测指导价格表。
(3). ④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
(3). ⑤与本招标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设计技术资料。
(4). 报价方式
(4). ① 本工程采用总价让利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范围及内容要求,结合投标企业自身实际,以不低于最低让利比率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只报总价下浮比率。
(4). ②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涵盖完成本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并包含如下工作内容:
(4). ②.a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桩基检测实物工作及技术工作服务费。
(4). ②.b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机械进出场、堆载物场内场外运输费以及加荷体吊装运输,锚桩及焊接费。
(4). ②.c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项目实施期间,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种临时的围挡、围栏、现场标识以及临厕等设施费用。
(4). ②.d 投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应运输、装卸到现场指定地点并自行保管,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 ②.e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吉林石化公司现行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让利限价:
(5). ①报价以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及工程内容为主体计算总价,投标人有效报价最低让利不得低于25%。
(5). ②投标人所报出的让利比率精确到小数后两位。
附件1:
桩及复合地基竖向静载检测指导价格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从事工程建设的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企业,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  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4.6.1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6.2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3.4.6.3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4.6.4投标人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以上4项内容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5.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额度100万及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
5.3需承诺不得同时担任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6重要岗位人员要求:
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劳动关系及社保证明文件)。     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3人员资质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等要求,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添加。
(2)
①项目的地理位置及现场条件等以实际为准,工程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②合同采用中国石油标准合同文本。
③投标人须遵守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管理手册的管理规定,并满足第三方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④发现检测造假行为,检测单位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经查实,从吉林石化公司市场中清除,当批次检测费用不予结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20 时00分至 2025 年 12 月 01 日 23 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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