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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14号路(含地下综合管廊)及五甲塘分区市政道路PPP项目一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14号路(含地下综合管廊)及五甲塘分区市政道路PPP项目一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交路建(昆明)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14号路(含地下综合管廊)及五甲塘分区市政道路PPP项目一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2.2 招标规模: 暂估151.41万元/年度,暂估合同价302.82万元。官渡区五甲塘片区滇池会展东路(官渡243号)、滇池会展北路(官渡375号)、金永街(官渡377号)、莲塘街(官渡280号)、西亮塘路(官渡281号)、海塘路(官渡282)、罗衙街(官渡52号)(不含停缓建段),道路宽度25-40米,总长约8公里,总面积约为25.37万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面积约16.67万平方米、非机动车面积约1.14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5.0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49万平方米(招标人根据实施机构批准运营路段分批进入运营,结合运营时序对以上服务内容进行调增或调减,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具体面积按照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计算方法为结算金额=具体面积乘实际保洁天数乘中标单价除365天)。

2.3招标范围: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14号路(含地下综合管廊)及五甲塘分区市政道路PPP项目一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道路清扫保洁主要包括: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冬天对道路进行除冰铲雪,保障道路正常通行;道路拾捡;道路U型断面范围内违法小广告清理;灯杆、指示牌、护栏、道路隔音屏、城市家具等清洗、路面积水清除及雨水篦子清掏疏通;果皮箱清掏及清洗;服务范围内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和维护;环卫应急保障(含防汛抗旱、应急供水、临时接待任务、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

(二)负责保洁范围的垃圾清运工作,道路范围绿化带内的垃圾捡拾、清理、整体保洁,具体清扫保洁范围及面积,以实际甲方指定区域为准。

(三)负责重大活动保障及突发事件(如渣土、油污等意外泼洒路面)的突击性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若当场抓到肇事方,清理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四)负责道路范围果皮箱、勾臂箱、环卫车辆等环卫设施的清洗、清掏、维护、维修。

(五)负责对媒体曝光、卫生死角、数字案件以及上级通报的整改事项进行处置。

(六)环卫作业车辆须自行租赁停车场,相关租赁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配合配合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消毒及“消杀”有关工作

(八)中标单位负责处置招标人交办的其他环卫工作。

2.4 服务周期:2年,开始时间为道路验收合格的次日。单次清扫项目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满足项目进度。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满足《昆明市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官渡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官渡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标准》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等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执行,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确保作业质量达标并做到安全生产。注: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道路路面(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地砖、路 沿、边沟等干净整洁,无浮土、泥沙,路面见本色;可视范围内 无废弃物、无污物、无积水;雨水箅子通畅;道路中心平台、隔 离带等处无废弃物,标线、边线清晰;机扫、冲刷、洗地作业后, 地面湿润,“见潮不见水流”。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人行道树池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道路的环卫作业制度实行:普扫+巡回保洁的作业方式,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0:00~6:00(冬季:7:30)之间、12时-15时之间、22时之前,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但普扫完成时间应在6:00(冬季:7:30)前、12时-15时、22时之前;特殊时期按缓堵保畅规定时间作业;保洁时间为6:00(冬季:7:30)至22:00的16小时保洁。

(一)车辆配置: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洗扫车不少于1辆,洒水车不少于1辆,垃圾分类保洁车不少于1辆,冲洗车不少于1辆、雾炮车不少于1辆。乙方为完成本服务项目自行购买的车辆及设备,合同期满后甲方不负责回购,由乙方自行处置。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必须保障车辆正常运行,出现车辆老旧损坏的或本项目一线作业设备承诺按照项目清扫保洁标准足额配备,必须及时更换和补充车辆,达到工作作业标准(附承诺书)。

(二)人员及相关要求:

1、具备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具备相应作业车辆驾驶人员不少于1人。

3、应急队伍不少于2人。

4、乙方必须具备承担片区环卫工人工资和环卫作业费用的能力。

5、本项目一线作业环卫工人承诺按照项目清扫保洁标准足额配备(附承诺书)。

6、签订合同前如不按以上要求配备人员和设备属于违约,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解除本次服务合同,另行招标。

(三)应急响应要求:

紧急情况3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置完毕,如未按时响应或处置完成,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等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般情况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置完毕,如未按时响应或处置完成,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等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保存下列记录,并且每个月向甲方进行上报:( 1)项目的运营情况报告;(2)对项目进行的任何养护或维修的报告;(3)在任何时候甲方合理需要的关于项目的清扫保洁的资料。(4)安全及紧急事件乙方应: 为项目制定必要的防灾减灾与安全措施;核实发生紧急情况的位置及制定安全责任内容引起的后续处置方案;经与甲方协商后,制定关于项目的应急预案; 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本项目运营受到严重影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指挥采取紧急措施,保障本项目的正常运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清扫保洁的服务能力和清理、处置道路范围每日产生的垃圾百分百清运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声明函、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若未经过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否决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日17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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