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心城区信号调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心城区信号调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信号调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元

最高限价:5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5F000150212 2025年交警支队非税收入返拨 1 5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标的名称为本项目名称。服务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由响应服务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告知项)3、其它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04日 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