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西部马克村。
本项目包括:综合超充站示范-桥底公园包含配置800kVA箱式变压器1台与充电设备,包括600kW充电主机1台、7kW充电终端6套、V2G终端1台、国欧一体桩终端2台等;光储充一体示范-汽车俱乐部包含V2G 终端1台、7kW充电终端6套、储能设备1 套,以及车棚光伏系统等;智能用电示范-露营基地包含部署18套智能共享充电设备;零碳公园示范-绿化公园包含配置48.6kWp分布式光伏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等;智慧照明示范包含布置光伏路灯、基智慧路灯与装饰灯带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充电桩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完成当地电网所要求的全部并网检测、现场测试及性能验证等,包括不限于综合超充站示范-桥底公园包含配置800kVA箱式变压器1台与充电设备,包括600kW充电主机1台、7kW充电终端6套、V2G终端1台、国欧一体桩终端2台等;光储充一体示范-汽车俱乐部包含V2G 终端1台、7kW充电终端6套、储能设备1 套,以及车棚光伏系统等;智能用电示范-露营基地包含部署18套智能共享充电设备;零碳公园示范-绿化公园包含配置48.6kWp分布式光伏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等;智慧照明示范包含布置光伏路灯、基智慧路灯与装饰灯带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整体设计、采购、施工,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的选型、采购、运输及保管、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时长应不低于360小时)、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包括出线并网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保护定值计算),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并出具安全复核报告;各项手续办理(环评、安评、消防、电力质检验收、安全用具检验等);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并根据本项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整体质保【2】年服务及光伏发电系统竣工验收后6个月的运行维护保养等所有工作,本项目一次建成并投入运行,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满足储能电站安装至并网运行、满足智慧路灯的全部工程设计;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储能设备、充电桩、光伏路灯、基智慧路灯与装饰灯带灯、交流汇流箱、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相关设备材料必须从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中选取,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中未明确的设备材料,由中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规范书的前提下自行采购。
(3)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等;
(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5)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6)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2年,储能系统电芯、PCS质保为5年,光伏路灯、基智慧路灯与装饰灯带灯5年,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含逆变器数据采集器)5年,支架10年,线缆、桥架10年;质保期内,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及并网要求调整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中标人服务范围内。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安全员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7、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六、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1月25日18时00分。
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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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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