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四川电力医院-2025年院内检后营养诊疗增值服务系统购置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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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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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四川电力医院-2025年院内检后营养诊疗增值服务系统购置 |
1 |
套 |
37.00 |
万元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内容 |
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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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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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截图,报告下载时间须为本项目发布时间之后。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乙方承诺具有本地化运维团队和服务能力,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系统运行环境:国产化操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麒麟、统信、欧拉等操作系统,支持国产化数据库,包括但不限达梦、人大金仓等数据库。支持国产化自主可控基础设施,可运行在包括但不限于海光处理器C86为CPU的服务器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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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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