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场集团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机场路615号商贸中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综合评审,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报价。
一、综合评审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机场路615号商贸中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 项目位置:本工程项目位于机场路615号商贸中心雨污排放处到指定了雨污排水接驳点。
3. 工程概况:机场路615号商贸中心主要以商业物业租赁为主,由于原建设时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该中心所有的商业产生污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网,导致该排水单元不达标情况。通过本次改造后,完成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作,并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条例,通过雨污分流改造和达标验收工作。
4. 工期:采购方下发开工令之日起40日历日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完成排水单元达标批复。
5. ★合格的报价人必须为:
(1)报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40万(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5)报价人信用良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①报价人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当天查询,报价人无需提供资料);
②报价人未进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开标当天查询,报价人无需提供资料);
③报价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与广东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无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④未被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⑤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之日起90天内有效。
二、综合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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