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监狱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招标采购 2 标段(副食品)。
2.2 招标内容:2026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包括食品、水果采购等,根据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关于云南省监狱监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云南省监狱系统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物资供货工作整体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化业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3 供货地点:云南省安宁市指定地点。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供货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最先达到的条件即为供货结束条件。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2.7 预算金额:700 万元。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2.8 其他要求:因项目执行需要,本项目对货品质量要求严格,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不按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供应货物或提供假冒伪劣残次商品,经三次书面提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政策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9 供货时间及方式:按招标人需求进行分批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无需逐页赋码))。
新成立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2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2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 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形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3.7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6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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