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Y[GK]******** 项目名称###县部分乡镇环卫一体化、海漂垃圾治理、生态综合巡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022,********元 采购包1###县部分乡镇环卫一体化、海漂垃圾治理、生态综合巡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7,02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7,022,********元 投标保证金: 97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县部分乡镇环卫一体化、海漂垃圾治理、生态综合巡查项目 1(项) 否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7,022,********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为4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占比不得低于40%,须在招标文件第七章“二-10联合体协议”中体现。非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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