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兼投兼中。供应商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应答,同时可以中选多个标段。
Ⅰ标段:3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第一家40%,第二家30%,第三家30%。
Ⅱ标段:3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第一家40%,第二家30%,第三家30%。
Ⅲ标段:3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第一家40%,第二家30%,第三家30%。
Ⅳ标段:3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第一家40%,第二家30%,第三家30%。
Ⅴ标段:3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第一家40%,第二家30%,第三家3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Ⅰ标段: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周边方向
|
序号 |
服务区域 |
单位 |
数量(万) |
运距(KM) |
备注 |
|
1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昌吉州五彩湾工业园区 |
吨 |
5 |
730 |
|
|
2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昌吉州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堆场 |
吨 |
5 |
580 |
|
|
3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昌吉州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 |
吨 |
2 |
470 |
Ⅱ标段: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方向
|
序号 |
服务区域 |
单位 |
数量(万) |
运距(KM) |
备注 |
|
1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 |
吨 |
1 |
320 |
Ⅲ标段:新疆伊犁州方向
|
序号 |
服务区域 |
单位 |
数量(万) |
运距(KM) |
备注 |
|
1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伊犁州可克达拉市周边 |
吨 |
10 |
250 |
|
|
2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周边 |
吨 |
1 |
310 |
|
|
3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周边 |
吨 |
1 |
430 |
Ⅳ标段:新疆乌鲁木齐市方向
|
序号 |
服务区域 |
单位 |
数量(万) |
运距(KM) |
备注 |
|
1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成品仓-新疆乌鲁木齐市周边 |
吨 |
3 |
500 |
|
|
2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成品仓-新疆沙湾市周边 |
吨 |
3 |
350 |
|
|
3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成品仓-新疆石河子市周边 |
吨 |
3 |
380 |
Ⅴ标段: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周边
|
序号 |
服务区域 |
单位 |
数量(万) |
运距(KM) |
备注 |
|
1 |
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成品仓-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周边 |
吨 |
2 |
310 |
本项目运输方式不限于公路运输,也可用组合运输的方式进行报价。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
Ⅰ标段: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周边(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为准)。
Ⅱ标段: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为准)。
Ⅲ标段: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石堆场-新疆伊犁州(不包括奎屯)(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为准)。
Ⅳ标段: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成品仓-新疆乌鲁木齐市方向(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为准)。
Ⅴ标段:博乐市聚鑫矿业石灰成品仓-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周边(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货物运输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50—2025年11月30日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