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AHT
2、项目名称: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食堂后厨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概算金额:57万元
6、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含勘察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
7、采购需求:本项目范围为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食堂后厨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位于六安市裕安区010县道与西环路交叉口向西1000米,六安市人民医院河西分院西北侧;实施地点位于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项目二号楼一层食堂后厨区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图纸审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安装工程,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方案论证、专家评审、技术咨询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计划工期:55天【工程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含成交方案优化设计及图纸评审等);工程施工工期: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响应文件中编入联合体协议书。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备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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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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