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20
1.采购条件
受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就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糖厂制炼车间第二期智能化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智能控制模块及元器件,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2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交货期:分批进场,自每批次备货函发出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及现场安装调试部署,每批次货物最终进场时间以备货函、协议或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4质保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拟投入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的,应提供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带“*”号拟投入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中国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代理证明或授权投标证明彩色扫描打印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累计完成过金额不低于97万元(含)以上的机械或电气产品相关供货业绩(智能控制模块及元器件产品指以下任意之一或多种:机械配件、控制箱、电气元器件、五金、电机、减速机、轴承、导轨、气缸、液压、机加工件等,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发票证明材料。)。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响应(报价)、评审。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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