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工程第二次水泥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1568000.00元(含13%增值税)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 1 | 水泥 | P.O42.5 | 吨 | 4900 | 320 | 1568000.00 | 资源税均由供货方负责(含运费)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13%增值税专票)。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
1.5检验标准:材料质量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材料需经建设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6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建设地点):沈阳市辽中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工程2、3号拌合站。
1.7交货期(服务期/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约定材料供应。
1.8付款方式:水泥采购全部完成后办理结算,24个月内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9(请登录)
1.10履约担保:
1.10.1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
1.10.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中标金额的1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9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2.10近期内施工因质量问题、工期问题(配送问题)和投标人与第三方租赁关系(产品买卖关系)问题等存在法律诉讼官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11 月 26 日 8:30 时 至2025年 11 月 29 日 8:30 时(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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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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