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编制项目。
1.2采 购 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市持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办发〔2022〕41号)、《左权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市持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左自然资发〔2022〕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要求,我矿需编制《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目前结合实际情况,需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编制。
服务范围:负责《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度)》的编制工作,办理完成基金划拨手续等所有技术服务工作。
技术服务费包括:现状调查和现场勘察费、资料收集费、报告书编制费、专家咨询费等为完成编制,办理基金划拨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为此项工作支付任何费用。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编制项目。
2.2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
2.4执行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项目内容
1.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随着矿山开采活动持续进行,对生态环境与土地资源造成不同程度破坏,为履行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责任、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需按年度编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精准评估治理复垦成效、规划后续工作。
2.提交成果: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纸质版报告(4
份),电子版光盘(1份)。
2.5.2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1.编制要求
在全面梳理该年度矿山在地质环境整治、土地复垦工程实施、生态修复效益
等方面情况,如实反映目标完成进度,分析存在问题,为下一年度工作优化、资金合理配置及监管部门有效监督提供详实依据。
2.技术标准
(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DB14/T 1950-2019) ;
(2)《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 38509-2020);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_18599-2020);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5)《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_51180-2016);
(6)《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6);
(7)《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_15618-2018);
(8)《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 38360-2019);
(9)《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 651-2013);
(10)《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Z/T0287-2015)。
3.编制本项目年度方案总结报告要依据充分、目的明确、针对性强,要充分利用矿井条件,做到与矿井实际情况相结合。
4.本项目年度方案总结报告必须按要求经相关专家审核通过,且符合相关主
管部门备案要求。
5.掌握行业动态,在报告评审过程中能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做出反应,快速完成评审工作。
6.对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应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报告的编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提交报告的质量负责。
8.按照服务期限及时完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年度验收总结报告(2025年)编制编制、评审、批复、备案等所有技术服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00至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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