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湛渎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宜兴市湛渎港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30%、其余由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湛渎港—东湛渎港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洮滆平原,是湖西区东排入湖的重要行洪骨干通道之一,具有防洪、治涝、供水等功能,为重要县域河道,河道全长24.98千米,其中湛渎港长15.78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1.87千米,堤防达标1.415千米,新建、加固护岸5.925千米,新建涵闸2座等。湛渎港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工程等别为Ⅲ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5983.7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宜兴市湛渎港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人民币4508.59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人民币105.66万元。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5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周期约12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验收(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对应监理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经历(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abc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和2025年9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①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如曾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发生过人员变更,但变更时间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