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M-
项目名称:长春市固管中心生态环境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元):2466400
最高限价(元):2466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固管中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2466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指导厂(场)内生产运行并满足环保相关要求对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下辖各厂(场)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次采购项目适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并且按照《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登记备案;CMA资质附表附件需包含水和废水检测、环境空气检测、噪声、生活饮用水检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须具备环境或化学分析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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