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迎江大道,位于丹徒区高资街道,南北走线,连接长江路和 G312 国道(金润大道),下穿京沪高铁与沪宁城际铁路,全长 2.07KM,该道路 2013 年建成通车,设计速度: 60km/h。断面形式为三板块,为双向四车道。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YJDDHJTS-SG标段(二次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绿化环境整治、交安设施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工作。
计划工期:4个月。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12个月,三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的公路工程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规〔2023〕4号),无信用评价等级(得分)的,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B级(75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专职安全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5年7月-9月或2025年8月-10月)(成立不满一年的至少提供一个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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