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八一灌区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5〕2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元氏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元氏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元氏县八一灌区202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2)建设地点:元氏县八一灌区。(3)建设内容:高效节水农田灌溉项目及计量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升级等内容。(4)工程质量:合格。(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6)计划工期:2026年3月2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无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无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11-26 00:00至2025-12-02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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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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