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天河智慧养老产业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现以询价的方式诚邀各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报价。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单位负责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
3.1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投标人、投标人负责人、拟委派人员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存在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的情况,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投标人、投标人负责人、拟委派人员,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行政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投入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至少5人,要求成员稳定,善于沟通和协调,专业搭配合理。且投标人指定的主办律师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并要有连续5年以上担任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提供律师从业资格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服务内容
向我司提供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意向服务,投标人应熟悉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企业合规管理;各类合同风险;熟悉养老运营领域等相关专业知识。具体为以下工作内容:
(1)为我司提供法律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年);
(2)协助审查、修改我司各类经营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不少于50份/年);
(3)协助我司修改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文件;
(4)就我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实际要求提供法律支持(不少于10次/年);
(5)代表我司参与重大商业行为的磋商、谈判,对谈判过程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并做出风险提示(不限次数);
(6)协助处理我司经营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争议事项(不限次数);
(7)为我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每年至少3次),培训内容由我司确定(每年至少3次);
(8)按照我司需求,派遣执业律师到指定场所常驻办公,提供法律服务(每周至少1天);
(9)办理我司委托的不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保证
1、律师在收到我司文件资料或口头、电话等法律咨询后,常规服务应于3个工作日内及时响应或反馈咨询事项,紧急需求应在24小时内反馈及时响应或反馈咨询事项,且均应及时向我司汇报工作进程;
2、投标人应安排符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熟悉企业合规管理、熟悉养老运营领域相关专业知识)且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律师处理我司委托事项;
3、投标人应每年向我司提交一次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阶段性工作量及完成情况,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分析及改进措施,重大风险事项的跟踪处理进展,及针对公司制度流程的优化建议等;
4、投标人在服务期限间不得就同一交易事项同时接受公司的对方当事人等有利益冲突的其他方的委托,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项目预算
本次委托案件的预算控制价为5万元,报价为含税价格,合理低价中标。在价格相等的条件下,我司将根据二次报价选取中标供应商。满足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我司将直接从有效供应商中选取中标供应商。
五、违约赔偿
1、未经我司同意,律师事务所擅自更换指定为我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的;
2、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或律师职业规范的行为且导致我司蒙受损失的;
3、未按约定时限响应或反馈我司法律咨询事务达两次以上的;
4、在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担任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的代理人;
5、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6、未经申请人同意,事务所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相关说明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函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28日8:30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