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为本公司沥青混凝土区域集采招标,辐射本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地区所有在建项目,意在选取优势供应商进行长期定向合作,以区域为依托,进行集中招标,本次报价由不含税单价、税费组成,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本公司安徽六安区域所需的沥青混凝土集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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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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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Q-01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C |
t |
17460 |
0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地区所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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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SBSAC-13C |
t |
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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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0C |
t |
5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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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 |
t |
5400 |
3.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于2025 年11月26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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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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