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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渣综合处置配套项目乐天溪弃渣处置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弃渣综合处置配套项目-乐天溪弃渣处置中心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工业[2024]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夷陵国控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夷陵国控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坝区。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27811.33㎡,约192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381.83㎡,主要建设以砂石加工及弃渣处置的生产厂房、传输廊、污(废)水处理为主的工业类建筑,设置辅助的配电房、人员管理及生活用的综合楼、门房等。项目建设道路、绿化、供排水、电力、消防工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其他: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 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 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66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合同估算价:该项目是弃渣综合处置配套项目子项目之一,该项目投资估算25982.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498.8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6498.8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800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23.21万元,基本预备费1259.97万元。

2.3 其他

2.3.1 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3.2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均需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4.2 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3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 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 号)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3.4.4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不得相互兼任,专职安全员须包括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负责土建(即:具备 C2 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 1 人;未实行C1、 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不得相互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以上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9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

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4.5 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4.6 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设计负责人)应均上传 2025 年6 月(含)以来任意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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