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采购中期审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采购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中期审计单位
预算金额:¥480000.00
最高限价:¥480000.00
服务期限:合同内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财务审计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工程造价审计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一般资格要求。
b. 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d.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f. 具备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g.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相应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