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条件
2.1项目名称: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充电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单位(发包人):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2.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温州港瓯江港区七里作业区七里港区,工程位置距离温州市区约25km。
3.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充电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安装、调试3个容量1250KVA的变压器、1个环网柜、8个充电桩等设备,并完成配套基础建设与管道铺装(含电缆)等施工,直至通过属地供电局验收。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3招标标段数:1个。
3.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3.6安全要求:合格。
四、最高投标限价:3370644.92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注:过渡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执行。
5.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7月~2025年9月)。
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11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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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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