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现公开预征集“区分行本部及营业部零星维修项目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公开招标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预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或新疆区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 服务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大型事业单位的零星维修服务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3年,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网页截屏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不良行为处罚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情形。(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招标人查询)。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拥有本项目相匹配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提供近半年至少有三个月单位缴纳员工社保的人员数据)。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不良行为处罚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情形。(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招标人查询)
(8)本项目禁止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及通过挂靠、经济责任制等形式变相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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