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璧山分公司在线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璧山分公司污水处理厂。
2.2 比选范围:按照HJ355-2019规范要求新增璧山分公司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房,新增进水在线氨氮在线检测仪1台、进水总磷在线检测仪3台、进水总氮在线检测仪5台、进水COD在线监测仪2台;新增进出水在线数采仪8台;出水在线总氮在线检测仪4台;采购设备为国产及以上均可,设备满足《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氨氮)运行技术规范》,供货产品现场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数据接入(中控、在线数采仪等)在线监测设备还需要现场验收比对监测和校验并协助比选人完成备案(完善验收备案资料)等。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璧山分公司污水处理厂。
2.4 交货期:30日历天。
2.5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完成后12个月。
2.6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下属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仅要求在线检测仪)。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11月25日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02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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