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海南福山油田油气生产物联网(A11)及站控系统运维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海南福山油田油气生产物联网(A11)及站控系统运维项目。
2.2项目概况: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主要从事南方地区的石油勘探开发、油气处理等业务。福山油田油气生产物联网工程作为集团公司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A11)建设项目六个示范工程中的一个,为中石油集团公司探索地区油田公司油气生产物联网建设模式提供示范效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和参考借鉴意义。
福山油田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已实现全覆盖,有效支持了新型采油作业区运行管理模式。福山油田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A11)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监控子系统(包括井口数据采集系统、scada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生产撬控制系统、计量撬控制系统、外输控制系统、注水撬控制系统、多通阀控制系统、场站OPC数据采集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无线网桥组网+光纤组网+VPDN组网)及生产管理子系统(主要PHD实时数据库、功图数据库)、安眼平台智能化模型所需样本再收集、再训练、再发布。现对福山油田2025年油气生产物联网(A11)系统运维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根据服务范围的内容配备专业知识丰富、技能强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A11主辅设备等生产运行操作及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主辅设备运行维护、巡检、巡查、日常维修,检修计划的编制、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计划编制等工作。
福山油田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A11)的维护工作须基于勘探开发一体化应用平台进行,主要范围包括:
(1)A11建设范围中193座井场约599口井口数字化仪表设备维护(含采油井394口、自喷井127口、 注气井12口、注水井66口)、井场自控系统维护(主要包括生产撬控制系统、计量撬控制系统、外输控制系统、注水撬控制系统、多通阀控制系统、CO2注气撬控制系统等);
(2)井场视频及站场周界视频约310路监控摄像机(大华等)故障维护;
(3)A11生产数据采集与监控子系统(三维力控SCADA系统)、集团公司和省厅重大危险源数据采集系统;
(4)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器及客户端(浙江大华DSS系统);
(5)A11数据传输系统11座通讯基站、光纤链路系统维护;
(6)5套OPC服务器(横河DCS系统数据采集)数据接入系统;
(7)5套横河DCS系统日常维护(含硬件机柜、控制器、I/O模块等自控仪表设备维护);
(8)生产指挥中心大屏及机房A11相关服务器和网络设备、会议设备、网络链路日常维护;
(9)花场油气处理站、联合站约55台办公计算机及办公网络日常维护;
(10)23套离网光伏系统及12套光伏井场发电系统数据维护;
(11)井场油井控制柜、外输泵及站场泵控系统的变频器设备维修维护。
项目工作内容及双方工作界面内容详见附件《合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服务费156万元/年(不含税)、材料费54万元/年(不含税,最总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得大于54万元)。
2.6报价要求:
2.6.1 本次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为156万元/年(不含税),材料费预估费用为54万元(不含税),按照材料控制单价(2026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及站控系统备品备件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材料总价用以材料费用部分评分。服务费用或材料费单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6.2材料控制单价和技术指标见附件(2026年油气生产物联网及站控系统备品备件清单报价表)。备件清单中部分列明了需求物资的品牌和型号,仅用于投标人更好的了解所需物资的技术要求。本项目不对招标物资品牌做要求,中标人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要求。
2.6.3报价要求:
报价格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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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类别 |
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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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费用 |
156万元/年 (不含税) |
万元/年 (不含税) |
万元/年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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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材料费用 |
54万元 (不含税) |
万元 (不含税) |
万元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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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计 |
210万元 (不含税) |
万元 (不含税) |
万元 (含税) |
注:(1)投标人报价为:此次服务包含除增值税以外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金及保险、管理费用、维修保养等与福山油田物联网系统运维相关的所有费用之和。
(2)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一年内市场变化因素,服务期限内除招标人原因外,服务价格不作调整。
2.7服务区域、地点:海南省澄迈县、临高县境内。
2.8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项自动化系统运维的运行管理工作业绩,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予以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确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4.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标书售卖时间):2025-11-25 12:00:00至2025-12-02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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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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