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采购范围 设备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 货物需求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 付款方式 招标控制价 交货地址 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调车作业安全辅助防护系统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4套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 设备到货试运行、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银行承兑方式分期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银行承兑无息支付。 40万元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路运输处 5000元 备注:型号及名称仅供参考,供应商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响应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响应人需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提供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出厂合格证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出厂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 8、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供应商须提供3份近三年内签订的同类产品合同。 10、投标人须具备充足、完善的研发和售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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