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昆仑投资井田实业氯化石蜡等物资,招标人为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请登录)受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所需的氯化石蜡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3人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为3人时,工作量按照第一名75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第三名100万元分配。中标人为2人时,工作量按照第一名85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分配。中标人为1人时,承接全部工作量1050万元。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12月30日。
2.4 交货期:按照用户要求。
2.5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要求。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CMA标志)出具的有效的“聚氯乙烯树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名称相符即可,不要求规格型号必须相符)两种招标产品的2024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且发票中须体现检测或检验产品名称;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必须涵盖技术要求中对应招标产品(第三项、第六项)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内容。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请登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5 17:00:00至2025-12-0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