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WY-20
三、项目概述:镇江市分公司全区自助驿站设备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镇江市分公司全区18 个无人驿站的自助驿站配套设备,采购数量为18 套设备,具体配置为:城区寄递事业部10 套、丹阳分公司4 套、句容分公司2 套、扬中分公司2 套,本项目预算:11.7 万元(含税)。本项目单价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0.65 万元/套(含税),投标人基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供货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按需求开始安装调试,保证每个点设备正常使用。
五、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由评标委员按价格、商务、技术、服务进行评分,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提出中标候选人建议,由招标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4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
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信息为准)
6.5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6.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7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核实信息为准)。
6.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11 月26 日08 时30 分至2025 年12 月02 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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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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