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智能巡点检系统配套硬件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智能巡点检系统配套硬件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及买方指定的国内其他地点。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6 招标范围: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智能巡点检系统配套设备1批,包括服务器、条码打印机、条码打印纸、白卡、中间件、视频延长器、振动传感器、采集卡、POE交换机、网络交换机、采集接口机、工业平板、定位标签、轨道机器人、轨道套包168米、供电通讯一体箱、表计超脑、微距相机、网络摄像机、摄像机支架、表计巡检主机、三层交换机、AI硬盘、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配套相关设备、智能巡点检管理软件配套相关设备等硬件设备及相关附件,以及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售后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起至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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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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