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当涂县城区水污染治理工程(EPC)二标段
2.招标范围及概况:当涂县城区水污染治理工程(EPC)二标段,包含当涂县交通运输局、当涂县气象局、当涂县审计局、当涂县大润发、当涂县文化馆、梅塘路及亲水路雨污分流改造和青莲路泵站,包括开挖、支护、铺设管道、回填、道路恢复、管道、设备更换等所有施工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业主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境内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执行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其它要求: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中标单价不予调整。中标人须认真阅读图纸,可能因现场施工原因而导致的增加或二次施工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4.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费5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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