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项城市梧桐路西通道路、项城大道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项城市。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投资约14029.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城市梧桐路西通道路、项城大道北段道路两条道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2.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标段:项城市梧桐路西通道路、项城大道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的EPC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标段:项城市梧桐路西通道路、项城大道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该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及保修期工程监理。
2.5工期:
1标段:240日历天;
2标段: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
2.6质量要求:
1标段: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EPC 总承包):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1)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2标段 (工程监理):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项目总监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上述3.1、3.2中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财务要求:提供 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1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2 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或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5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6.3组成联合体投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6.2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6.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 8 时 00 分至2025年12月2日 17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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