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四公司集装箱装卸作业业务外包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港四公司集装箱装卸作业业务外包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部分,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公司21段集装箱生产区域的航运船舶装卸全过程以及因执行工艺过程所衍生的其他生产及辅助性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岸桥指挥、拆打加固、船舶系解缆、集装箱锁摘挂、超限箱摘挂钩、铲锁筐等。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9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经天津港劳务中心审核,获得港口操作业务承发包市场准入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通过天津港口操作业务(用工)年度资质审核。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从业人员年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港口作业相关规定及身体健康的要求,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涉及高处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投入人数不少于14人,所有参与作业人员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1,每班次需要一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每班次需要两个人持有《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加盖公章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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