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发票作为结算依据证明,发票须与业绩合同相匹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调整为:“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发票作为结算依据证明,发票须与业绩合同相匹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可不一致,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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