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六安开发区皋陶大道(皋城路-寿春路)及雷达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东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位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项目范围为皋陶大道(皋城路-寿春路)两侧、皋陶大桥两侧环境整治及桥面亮化;许继慎路与正阳路交口加油站东侧地块环境整治;雷达站地块周边环境整治等。主要发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按三级养护一年)及桥面亮化等设计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投资额约186万元。最终以施工图预算审核为准。
九、最高限价:为审定预算价的100.00%。(本项目合同总价由设计费、建安工程费两部分组成)
1、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用为固定费率包干价。设计费=建安工程施工合同价(不含暂列金)×1% (投标时不参与评审)。
2、建安工程费用:建安工程费最高费率为100%。
十、报价形式:以费率形式报价
十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二、计划工期:总工期16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十三、承包商资质、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各承包商在响应文件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评审小组以承诺函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承诺函视为响应资格无效。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是否允许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个,分别承担施工和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参与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设计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
5、如果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为一家单位时,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十四、标段数:1个
十五、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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