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静海支行本部位于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31号,为保障消防安全,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改造面积包括办公楼和附属用房约5989.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并完成验收。
质保期:装修及设施改造部分质保期两年,防水工程为五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91.01万元(含增值税),其中不可预见费为:9.1万元(含增值税)。注:不可预见费不可变更。
续签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3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开标前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版截屏,并加盖公章。
5. 任命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截屏,并加盖公章;须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须单独配置,不得兼任另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信要求如下: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截止日前3年(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 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投标人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并加盖公章。
6. 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中小企业无拖欠账款承诺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6.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7.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8.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2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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