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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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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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62万元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2)首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必须获得CMA认证,能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能够出具具有CMA标识检测报告。
3.4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合同至少1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5供应商服务响应时间在4小时以内,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符合以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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