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100MW光热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业主为 托克逊电建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采购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 化盐施工 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沟)省道S301以南6公里,乌斯通沟水库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536.79亩(其中光热占地约180公顷),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2°44′59.36″,东经88°3′38.04″,距托克逊县市区约48km。场址附近有省道S301路过,进场现有公路与附近县道或省道相连,交通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
本工程100MW光热储能电站采用塔式聚光发电技术路线,集热面积为 440400m2,储热时长为8h。光热储能采用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配套汽轮机形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8级回热、下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额定容量为100MW。拟在光热主厂房4外侧建设一座110kV光热升压站。光热升压站利用一回电缆接入1#光伏升压站110kV母线侧,并与光伏升压站打捆送出。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包括化盐系统(化盐、熔融盐二次升温)设计,相应设备提供及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基础设计和施工。
2、针对本工程化盐服务,包括固体处理(含熔盐倒运、按比例混合、上料等工作),化盐施工等,熔盐总量约为21000t,化盐速率不小于650t/天,并最终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3、熔盐在厂区内的二次转运、盐熔化服务、化盐燃料供应(含使用和运输许可,及其他政府要求的相关手续办理服务)、服务完成后设备及相关设备和基础的拆除和运出、现场场地清理复原回填平整、化盐装置到储换热系统接口处的所有临时管道、管道支吊架和临时支撑的设计、安装和拆除,以及需要提供化盐服务期间所需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
4、熔融盐二次升温(指化盐至指定320℃后,按要求再次升温至520℃(暂定)),及二次升温后所需的设备、服务、相关临时管道以及相应的安装和拆除工作单独报价。二次升温熔盐总量详见商务文件“工程量清单”。
5、本次采购范围还包括熔盐储罐上化盐接口处的管道补偿器设计选型及供货。
6、响应人须基于本项目形成相应的科研成果(响应人主导,采购方协助),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成果不低于以下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授权专利不少于两项(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施工工法一项(中国电建集团级工法)。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3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中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正式通知应在实际开工日期7天前发出。
4 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近6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发电项目万吨级熔盐化盐服务完成业绩,供应商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中应体现相应的熔盐类型、熔盐数量、化盐服务范围、验收证明)。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不曾因在任何合同中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而使合同解除(附承诺);
(3) 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建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总监资格证书及社保(社保缴纳必须为响应单位)。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1个标段。
4.4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响应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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