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8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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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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