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部分金融网点购买及安装防盗卷帘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3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计划为水泥厂、沟北路、新地、乌兰北路、解放北路、广场路、海拉路、狮城西街、华苑采购防盗卷帘门,安装数量9个,总面积约80平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部分金融网点购买及安装防盗卷帘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部分金融网点购买及安装防盗卷帘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响应人须是增值税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4.响应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
任事故;5.响应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6.响应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7.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8.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9.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10.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11.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2.响应人与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磋商;1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本项目中选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25 10:30:00到2025-11-30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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