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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更新换代设备项目采购项目八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5 收藏项目
预算金额(元):173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3500000.00,标包2:1800000.00,标包3:1500000,标包4:1500000.00,标包5:12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6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标包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标包3: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标包4: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标包5: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4)若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标项2: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4)若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标项3: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4)若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标项4: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4)若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标项5: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4)若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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